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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中介要服務“去庫存”大局

2016-09-01 01:33:14 來源:長江商報

長江商報消息 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等七部門近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的意見》,正文第一句話就是“房地產中介行業(yè)是房地產業(yè)的重要組成部分”。既然如此,房地產中介理所當然要服從“去庫存”中心任務,服務于“三去一降一補”工作大局。

房地產“去庫存”的主要內容,就是中央明確的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、著手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。從需求側來看,新市民住房需求,大多就是購租并舉或先租后購;從供給側來看,“去庫存”的含義就是緩解大部分城市,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居高不下的存量住房。從上述兩方面來看,服務于二手房或存量房交易的房地產中介,既肩負著重要責任,也面臨著巨大發(fā)展機遇。

房地產中介要在“去庫存”中發(fā)揮積極作用,首先是信息透明化,既要交易價格信息公開透明,更要真實房源的公開透明。唯有如此,才能如實傳遞供需信息,使買賣雙方通過真實信息保障自身利益,這也是房地產中介“去污名化”的根本。

房地產中介積極參與“去庫存”,政府的公共服務也要跟得上。特別是市、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按中央要求,全面推進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系統(tǒng)建設,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(jiān)管制度、房屋成交價格和租金定期發(fā)布制度。房地產主管部門須會同價格主管部門,加強房屋成交價格和租金監(jiān)測、發(fā)布,推動房地產中介“走正道”,以合理引導市場預期。

必須強調的是,“去庫存”與“去杠桿”是高度統(tǒng)一的,以“加杠桿”來“去庫存”,無異于飲鴆止渴。此次七部門通知,再次對房地產中介的金融活動加以嚴格規(guī)范。房地產中介只有守住信息的中介、交易的撮合人本分,才能防止房地產交易非理性因素的放大,使住房供給與居住需求“配對”,而非與投機需求“錯配”,把庫存從開發(fā)商手里轉嫁到社會上。

(新華社)

責編:Z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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