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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窩案重啟調查反腐就該“零容忍”

2014-04-22 01:40:50 來源:長江商報

長江商報消息 已退休兩年的廣東茂名市原政協(xié)主席馮立梅近日被調查,標志著沉寂兩年的“茂名官場腐敗窩案”重新掀開。2009年-2012年,以兩任茂名市委書記落馬為標志的官場貪腐窩案爆發(fā)后,茂名官場幾近癱瘓。為“保持茂名穩(wěn)定”,相關部門采取了“辦案”和“挽救”并舉的做法。(4月21日《新京報》)

沉寂兩年之后,茂名官場腐敗窩案重啟調查值得期待。此舉在再度打破當?shù)卣虄山绲臅簳r平靜之余,也向社會釋放出某些積極信號。

一方面,官員退休再也不意味著就此進了保險箱,“平安著陸”,不會再被追究在職時的貪腐行為,而是得實事求是地接受相關調查,該負什么責任就負什么責任,該被查處一樣還會被查處。相應的,這樣的舉動也會迅速傳遞給在職官員,從而形成某種倒逼力量,迫使那些胡亂伸手的官員有所警醒。

另一方面,此舉也意味著,有關方面在如何看待貪腐的問題上,已經(jīng)跳出了單純的從官場出發(fā)考慮問題的思路,而是從整個社會的公平公正、健康發(fā)展的思路來打量。這樣顯然視野更開闊,意識更先進。畢竟,一小部分官員的貪腐,哪怕是窩案式的集體貪腐行為,與地方經(jīng)濟社會的健康發(fā)展相比,仍然是一小撮人群,除惡務盡,不僅不會對整個社會傷筋動骨,反倒會進一步促進整體的和諧發(fā)展。

從我國現(xiàn)行的法律法規(guī)看,并沒有關于對退休官員實施豁免的任何規(guī)定。反之,只要仍在追溯期,就應該被追究責任。之所以在實踐中形成退休了事的某種先例,不過是一種陋習罷了。至于因為涉案人多,就可以網(wǎng)開一面,更是對法治精神的誤讀和扭曲,理當迅速糾正。

為什么總有一些聲音呼吁“挽救”涉案官員?這其中,不排除一些現(xiàn)實的考量,認為查處人數(shù)過多會影響政府的形象,但更主要的原因則在于對民眾權利、對公共利益乃至國家長遠利益的漠視。以茂名市為例,當?shù)睾芏喙賳T涉嫌貪腐,已經(jīng)是眾人皆知、公開的秘密,即便不被查,也絲毫不影響公眾的認知,據(jù)媒體報道,當年放過了160余官員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與其遮遮掩掩,還不如一查到底,徹查反而更符合各方的利益。

有分析人士指出,近年來,各地貪腐案件往往呈現(xiàn)出涉案人數(shù)眾多的窩案特征,這既與很多違法犯罪行為頭緒復雜,僅憑幾個人很難撬動有關,也與時下一些地方官員頭腦中根深蒂固的“法不責眾”思維有關。也正因為后者,使得一些地方官員瘋狂鯨吞國有資產(chǎn),完全無視黨紀國法的約束,甚至明目張膽地拉幫結伙,坐地分贓。

今年全國兩會“兩高”報告指出:2013年查辦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,其中廳局級253人、省部級8人;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、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.9萬件,判處罪犯3.1萬人。這樣一組數(shù)據(jù)在“亮眼”的同時,也讓人感覺到日益嚴重的腐敗形勢。也因此,中央持續(xù)加力,以“零容忍”的姿態(tài)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(tài)勢,勢在必行。

對于政府而言,敢于剜去肌體上的腐肉,不僅不會損害政府形象,恰恰可以重建公眾對于政府的信心和信任;對于廣大民眾而言,任何人只要敢于以身試法,就應該發(fā)現(xiàn)一處查處一處,發(fā)現(xiàn)一個懲治一個。反腐就該“零容忍”,這才是真正的福音。

■胡印斌(石家莊 媒體人)

責編:Z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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