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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酬個稅起征點何以30多年不變?

2014-03-06 02:26:32 來源:長江商報

長江商報消息 ■晏揚(浙江 媒體人)

作家張浩文耗費5年寫成一部30余萬字長篇小說《絕秦書》,獲得稅后稿酬3萬元,繳納的稿酬個稅近1萬元。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從1980年執(zhí)行至今,30多年未變,與時代嚴重脫節(jié)。在今年全國兩會上,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著名作家、中國文字著作權(quán)協(xié)會副會長張抗抗再次提交提案,呼吁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。(3月5日《北京晨報》)

目前大部分報刊的稿酬標準本來就很低,一個作家嘔心瀝血好幾年寫成一部長篇小說,得到幾萬元稿酬,卻還得被拿走接近三分之一,如果文化創(chuàng)作者不能獲得與付出相稱的報酬,文化發(fā)展繁榮自然無從說起。

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(wù),文化創(chuàng)作者當然不能例外,關(guān)鍵問題是稅收標準合理與否。

月入800元,比任何一個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都低,在很多城市已經(jīng)達到了吃低保的標準,可是,作家一個月獲得的稿酬只要超過800元便要繳稅,實在說不通。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是1980年頒布的《個人所得稅法》確定的,當時,工資、薪金的個稅起征點也是800元,稿酬與工資、薪金的個稅起征點相同。在之后30多年里,工資、薪金的個稅起征點從800元逐步提高到3500元,并且降低了稅率,但稿酬個稅起征點一直維持在800元不變,而且稅率較高,為什么?

30多年前,一個月800元稱得上是高收入,現(xiàn)在一個月800元連個人溫飽都難以維持。同時,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,如今沒有工資、薪金收入,完全靠寫作為生的人越來越多,稿酬是他們唯一的生活來源,這更加暴露出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的不公平。

另外,很多作品是幾個月、幾年創(chuàng)作完成的,卻按一個月的收入計稅,致使創(chuàng)作者稅負愈發(fā)沉重。譬如張浩文創(chuàng)作《絕秦書》花了5年時間,60個月,平均每個月獲得稿酬只有500元,卻要一次性繳納近1萬元個稅,這樣征稅當然不盡合理。

政府征收個人所得稅,重要目的之一是調(diào)節(jié)收入差距、促進社會公平。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,與稅收的宗旨明顯背道而馳。

即便不論發(fā)展文化事業(yè),單論給創(chuàng)作者公平的待遇、尊重創(chuàng)作者的正當權(quán)利,也應(yīng)將稿酬個稅起征點提高到與工資、薪金個稅起征點相對應(yīng)的水平。多年來,包括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在內(nèi),各方人士不斷就此呼吁,而且這個問題也沒有爭議,那么它理應(yīng)得到及時解決。

責(zé)編:Z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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