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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“跑部錢進”須落實“陽光撥付”

2014-02-13 01:31:05 來源:長江商報

長江商報消息 ■本報評論員于立生

2月11日,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(fā)表講話。他要求,加強反腐倡廉基礎制度建設。清理、整合和規(guī)范專項轉移支付,切實解決“跑部錢進”問題。

“跑部錢進”的積弊由來已久。如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,只是“會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當然難言公平。同時,部委在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過程中,手中握有的自由裁量權力過大,也可能會催生權力尋租現象。譬如,有些“部”將錢撥到下面,下面再返還給上面的“部”里,放進單位的小金庫,用于發(fā)放福利;又如,地方政府利用其駐京辦的關系網,在各部委間跑動溝通“進貢”,爭取來的資金與相關“有功人員”進行分成。這當然導致專項轉移支付資金“跑冒滴漏”,不能用到該用的地方以增進民眾福祉,而屬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。

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影響深遠,也屬勢所必然。分稅制適應了市場經濟下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職能定位的內在要求,也迎合了各級政府間分工合作以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的需要。但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大幅退稅,以招徠創(chuàng)利企業(yè),由此催生了“賣地財政”和“跑部錢進”現象。有論者指出,2012年的數據顯示,不計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的5120億元,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總額達40262億元!對地方政府來說,中央轉移支付已成財政開支中不可或缺的部分。這也正是“跑部錢進”的根源所在。

而不規(guī)定具體用途,可由接受撥款的地方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偏低;指定了款項的全部或部分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規(guī)模又太大。專項轉移支付不僅需要得到財政部的支持,更需通過國家發(fā)改委和相關部委的審批立項后,才能申請撥款;但除此之外,還存在著部分繁瑣復雜的手續(xù)和流程。繁文縟節(jié)之下,客觀上也就放大了分配時的自由裁量權力,以及驅動了地方政府“跑步錢進”的“白熱化”,可謂“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”,無所不用其極。

要切實解決“跑部錢進”問題,消弭之間存在的權力尋租腐敗問題,首先自然在于清理、整合專項轉移支付,能歸入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歸入一般性轉移支付,給專項轉移支付進行“瘦身”,從而削減在專項轉移支付撥付上的自由裁量權力。同時,一應轉移支付,都嚴格納入預算,規(guī)范管理,受《預算法》的規(guī)約,納入規(guī)范化、法制化的軌道,并強化審計。

此外,催生“跑部錢進”,暗藏腐敗,所反映的還是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不盡透明的老問題。要對癥下藥,還在于從各個條條上撥付下來的錢,從申請,到撥付,到使用,到項目實施效果驗收,包括資金數額、用途、使用條件和程序等信息,相關各級政府部門都必須做到信息公開,以使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有據可查、有章可循、公開透明,從而便于人大和社會公眾的全程監(jiān)督。

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”。只有陽光操作,才能最大限度壓縮腐敗空間,不給人上下其手、中飽私囊的余地。同時,對于違規(guī)的貪腐分子,一經發(fā)現,公開問責、嚴予查處。這樣,才有望遏制、消除“跑部錢進”問題,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完完全全實現其公共性,用到提升民生福祉的地方。

責編:Z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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