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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劇之敵

2013-12-10 15:58:43 來源:長江商報

■ 菁城子

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對電視劇《沖上云霄II》開出10萬港幣罰單,港人沒什么反應。從這點足可預測港劇前途不妙。

該局稱接到投訴,稱劇中幾個飲料和相機品牌的出現(xiàn)“場面令人覺得牽強、干擾觀賞趣味,同時也沒有劇情編輯上的需要”。暫且不說這種評判有多少主觀成份,即便確實是生硬的植入性廣告,“觀賞趣味”以何人為準,“編輯上的需要”又依據(jù)何種準則呢?消費者不愿看帶有植入廣告的節(jié)目,可以拿遙控器換臺。

我的看法是:廣告管制是政府在替觀眾決定電視口味,讓制片人無所適從,同時斷絕電視行業(yè)收入。從長期看,電視業(yè)將趨向萎靡。

“廣告植入”從廣義上說非常模糊。自有電視以來,很多畫面都是某種意義上的廣告。尤其現(xiàn)代都市劇,故事立足的一切都難逃嫌疑。一部《廬山戀》,基本就是帶情節(jié)的風景片;一部《手機》就把移動通訊推給億萬觀眾。香港時裝劇中男男女女的生活,哪一樣離得開商品展示?有人說,為何非得出現(xiàn)品牌?很多電視畫面因此刻意回避品牌標簽。不過這是不真實的。電視劇《金婚》因出現(xiàn)“金龍魚”飽受指摘——批評人士會把生活用品的商標全部撕掉嗎?

很多人接受明示的帶“廣告”字樣的廣告,卻不能接受“潛移默化的引導”,他們覺得受到了欺騙:電視劇就是電視劇,廣告就是廣告,怎么可以混為一談呢?事實上廣告“真假不分”地滲入電視劇,一個重要原因是:對“純粹廣告”的監(jiān)管加強。

出于“保護電視觀眾看電視的體驗”,劇集之間的廣告時段被大量壓縮。電視劇制作人要拉投資,電視臺要吃飯,他們就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廣告加進來。除非取消商業(yè)電視,否則不可能消滅廣告。在一些電視劇中,有些廣告植入確實生硬唐突,不過,能夠理解背后博弈的艱難。最近幾天,一廠商因拖欠“廣告植入費”被告上法庭,他們則大倒苦水,“我們花了40萬元,只換來女主角一句帶過,連名稱都沒說全”。其實另一方也被罵慘了。

內(nèi)地就要幸運得多,因為沒有明確禁止植入式廣告。否則,《奮斗》《蝸居》《愛情公寓》這些作品可能無緣和觀眾見面。2013年電影行業(yè)植入廣告收入達到10.2億,馮小剛賀歲喜劇的植入廣告收入超過8000萬元。新廣告形式給了商業(yè)電影有力的資金支持——消費者有了更多選擇機會。

《沖上云霄II》里的“植入式廣告”惹人注意,至少反映一個事實:電視劇制作的資金來源困難,片方才會冒著爭議風險,強行保留劇中廣告。在電視市場,廣告收入是片方和電視臺很大一項收入。這個渠道如果被堵上,將來港劇資金來源不免要捉襟見肘。

如果內(nèi)地在廣告環(huán)境繼續(xù)保持相對寬松,會有更多香港電視人來內(nèi)地淘金。將來若有港劇老粉感嘆“港劇已死”時,請先不要怪罪內(nèi)地競爭。港劇最大的敵人,不是別人,正是管制之手。
    (作者系北京媒體人)

責編:Z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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